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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集未成年人保护普法短剧】38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未”爱托起》

2022-07-26 08:31:01 来源: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阅读次数: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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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组织开展“法护未来 童心同行”未成年人保护百集普法短剧征集大赛,全方位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优秀典型。活动收到投稿作品达500多部,网络点击量超100万次。经公众线上投票、专家评审、媒体展播相结合方式,初步遴选出100集优秀普法短剧。

  省民政厅将于6月起在“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及厅门户网站对100集优秀普法短剧大赛作品进行展播,欢迎关注。

  下面请看第38集,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罗绮璐、邓彬华、刘嘉敏、肖志玥、杜强仲、黄诗颖制作的普法短剧《“未”爱托起》。


  注:本剧含有不恰当的行为,切勿模仿。未成年人请在家长或老师指引下陪同观看。遇到相似的问题,要及时向监护人、老师、村(居)民委员会或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求助。


  创作者说:

  阳光铺洒大地,却有触及不到的灰暗。有一些孩子,他们或有不幸的家庭,或举目无亲、茫然无助。他们逼不得已的选择,阴差阳错踏入黑暗。让我们伸出援助之手,将他们从泥沼中托起,用温情治愈他们,让他们的未来光明煦暖。“未”爱托起,守护未成年的一片蓝天。


  《“未”爱托起》普法知识点:

  多方关心关爱,托起困境未成年人明天的希望。


  《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依据:

  第二十二条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确定被委托人时,应当综合考虑其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联系等情况,并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明确,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

  学校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境未成年学生的信息档案,开展关爱帮扶工作。

  第一百零四条明确,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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