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组织开展“法护未来 童心同行”未成年人保护百集普法短剧征集大赛,全方位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优秀典型。活动收到投稿作品达500多部,网络点击量超100万次。经公众线上投票、专家评审、媒体展播相结合方式,初步遴选出100集优秀普法短剧。
省民政厅将于6月起在“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及厅门户网站对100集优秀普法短剧大赛作品进行展播,欢迎关注。
下面请看第6集,由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制作的普法短剧《门》。
《门》普法知识点:
盲目讲“义气”,为“兄弟”两肋插刀,换来的可能是牢狱之灾。
《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依据:
第十六条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第五十四条明确: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处罚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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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