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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制度实践中的风险预警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创新研究(摘要)

2016-08-24 14:46:31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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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持人:王楠(中国科学院大学)

一、我国社会救助发展历程和现状

(一)社会救助在探索中发展完善。社会救助是国家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托底性民生保障和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发展社会救助,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多年来,政府和社会不断丰富救助内容,创新救助方式,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救助保障。

(二)社会救助取得巨大成就。我国社会救助工作经过多年的深入推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是国家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健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国家社会救助投入不断加大。三是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四是社会参与逐步深化。五是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三)社会救助工作仍存在短板。我国社会救助仍处于发展完善阶段,存在着社会救助体系不够完善、制度碎片化、覆盖有盲区、救助水平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这些都是社会救助的短板。

二、影响我国社会救助发展的主要障碍

一是部门职责交叉不清,管理机制仍待理顺。一些有交叉性的社会救助,各部门都管又都不管,增加了社会救助的环节和运行成本。二是基层能力薄弱,难以承担大量基础工作。当前基层普遍存在工作力量薄弱、工作经费短缺、工作条件落后、专业化和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问题,绝大部分地方现有低保工作力量和工作经费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三是制度政策不健全,错保、骗保等问题突出,各地在政策执行、程序落实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漏洞。四是信息化程度不高,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五是督促检查机制不完善,难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社会救助督促检查工作与现实需求相比还不到位。

三、创新风险评估预警和监督检查机制基本思路

(一)创新风险预警和督查机制必要且紧迫。第一,加快完善社会救助是政府履职负责的重要保证。第二,这是政府强化执行力的重要体现。第三,这是防范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手段。

(二)创新机制要把握好几个原则。通过创新机制,要打造好社会救助工作的三个“链”。一是管理链。二是责任链。三是信息链。在创新机制的过程中,关键要把握好四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激励约束。在社会救助督查中,要高度重视激励约束的作用。关键要在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两个方面下功夫。二是更加注重社会化。要明确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职责,健全政府和社会、市场的合作机制,让全社会都参与社会救助全过程,强化社会监督。三是更加注重信息化。当今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信息化不仅管理效率高、质量好,可以有效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而且还能提高透明度、提前发现和遏制风险,有利于社会监督。四是更加注重基层。要在最基础的层面下功夫,把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和村社区的工作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工作机制,打造强有力的工作平台,夯实社会救助的工作基础。

四、创新风险预警和监督检查机制的政策建议

(一)创新社会救助督促落实机制。一是健全绩效考核制度。要从促进社会救助各项工作落实的角度出发,合理设置绩效考核目标,科学制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方法。二是建立定期工作督查机制。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形成固定的制度。三是完善与工作执行相匹配的问责机制。在明确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事权基础上,要建立与之相匹配的责任体系。四是健全纪检审计工作机制。采取专门的督查手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二)健全工作程序和风险预警机制。一是完善政策执行工作程序。严密规范的程序是防止政策执行偏差的重要手段。二是建立健全核查管理机制。为防止出现“人情保、骗保”等不正之风,必须形成有效核查的机制。三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在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核查管理过程中,要形成问题发现的有效机制,同时要按照程序,建立信息反馈、风险评估、启动预警和循规处置等一系列风险预警和问题处理机制。

(三)完善机构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基础建设。一是强化机构能力建设。把社会救助机构能力建设作为提升社会救助水平的基础工程。特别是针对基层,科学整合基层管理机构和资源,完善社会救助有关组织机构建设。二是加强经费保障。特别要把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形成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强化办公条件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大核查的频率,信息化程度的提高需要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要跟上。四是推进管理服务社工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雇佣部分社会工作者参与工作。

(四)健全第三方评估和社会监督机制。一是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为了提高考核评估的公正性、专业性和公开性,要采取购买第三方评估服务的方式,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二是推进社会救助全过程公开。在当前网络基本普及城乡的情况下,要增加公开的形式,还可以挂到网上,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方便群众查询,保存的信息可追溯。三是畅通社会救助投诉受理渠道。要建立方便的投诉入口,投诉受理的过程要向社会公开,处理的结果更要向社会公开。

(五)完善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核对机制。一是建立部门联络机制。推动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形成民政部门和其他各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二是建立全国社会救助信息数据库。由民政部牵头,完成全国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建立社会救助国家超级数据库,各省建立数据转换中心,各市县普遍建立服务器和终端采集系统。三是加强核对能力建设。推动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信息核对机制的建立,建立完善救助对象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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