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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

2021-06-10 10:19:2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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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的职责

  拟订全省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的管理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机构销售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慈善事业简介

  (一)慈善组织

  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可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二)慈善募捐

  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 

  (三)慈善捐赠

  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

  (四)慈善信托

  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五)社会捐助

  以公益慈善事业为目的,对款物或志愿服务进行筹募、捐赠、接受、使用和管理的行为或活动。

  (六)捐赠人

  捐赠人是指自愿无偿地通过国家机关、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或志愿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受赠人

  受赠人是指接受捐赠的国家机关、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八)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接受并最终使用捐赠款物或享受志愿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社会工作简介

  (一)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是一种遵循专业价值理念,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

  (二)社会工作人才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社会矛盾的化解者、社会政策的执行者、解决社会问题的参与者。

  (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服务工作的社会服务机构。

  (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

  2006年,原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发布《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标志着我国建立了初、中、高级相衔接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体系。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其中,高级社会工作师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参加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方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

  四、志愿服务简介

  (一)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二)志愿者

  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三)志愿服务组织

  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志愿服务组织的登记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志愿服务记录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如实记录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等信息,按照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录入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志愿者需要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据志愿服务记录无偿、如实出具。

  (五)志愿服务管理体制

  国家和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五、我省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有关情况

  全省慈善事业、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19年底,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或认定的慈善组织1109家,公募慈善组织125家;全省持证社工人数累计9.6万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数量4.6万个;全省注册志愿者1191万人,志愿服务团体9.1万个,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5.2亿小时,已标识志愿服务组织110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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