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Danie
留言日期:
2021-06-08
主题:
捐赠
内容:
流浪救助是否可以接受食品捐赠?捐赠有无标准或者要求?怎么捐赠?联系方式是什么?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6-09
答复时间:
2021-06-09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对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明确“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中央、省、地市均下拨专项资金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食宿。《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如您想向流浪救助管理机构捐赠食物,请联系你所在地慈善会(广州市慈善会,020-83179949)捐赠,由慈善会转交当地救助管理机构。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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