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晓丹
留言日期:
2021-06-02
主题:
收养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在办理收养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孩子相关手续,被告知需要证明这个关系,已经在居委会开了证明,且公证处已经公证,但是民政局这边还要求派出所给出证明加盖章,可是找了几次派出所都表示公安部门现在不负责开具亲属关系证明,不给办理。请问这事如何是好?为何公证处的公证文书还不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