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多多
留言日期:
2021-04-02
主题:
补领结婚证
内容:
尊敬的民政厅: 您好!我是替父母咨询补领结婚证一事的。1995年我的母亲(杨茂萍,1968年生,云南人)与我的父亲(钱名野,1955年生,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三饶镇人)在三饶镇婚姻登记处部门办了结婚证。现为了方便办事,想将我母亲户口迁至父亲户籍所在地(需要先补办结婚证),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问题: 第一,发现我母亲结婚证上的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不一致(当时母亲报错),经过咨询,饶平县民政局回应需要到婚姻登记地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即身份证和结婚证是同个人的证明),以及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等材料才能补办结婚证。 可三饶镇这边始终不愿意开证明,卡着我们,这样就进行不下去了。 公民在此恳请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可以为我们出面,保护公民享有的权利。 非常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4-09
答复时间:
2021-04-09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第11.9.1条第一款“记载着当事人公民身份号码的婚姻登记档案:所记载的姓名、出生日期或公民身份号码信息与当事人所持身份证件上的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并书面说明原因”及第二款“未记载当事人公民身份号码的婚姻登记档案:所记载的姓名、出生日期与当事人所持身份证件上的不一致,且当事人无法提交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的,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原因,同时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两名近亲属出具的证明和亲属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据。”规定,当事人可持相关证件及以上所列材料,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结婚证。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