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水哥
留言日期:
2021-01-25
主题:
关于收养问题咨询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国家颁发的民法典于2021年正式实施,为解决我亲属在家务农,家庭压力,按照国家充分考虑被收养人利益的法律精神,为给孩子提供健康的生活、教育等成长条件,按照民法典规定,我和配偶仅有一个小孩,经我们和亲属协商同意,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规定,收养我亲属双胞胎女儿,在向当地(吴川市)民政部门咨询时,遇到一些问题,特想省厅领导寻求帮助: 1. 被收养人为亲属的第三胎,按照旧的收养法需要提供送养人、收养人相关不违反计划生育的协议或证明,但新的民法典已没有相关规定,送养人也已做了绝育手续,基于小孩提供最好的成长条件,是否可以审批送养? 2.由于被送养人为一胎双胞胎,收养人已经有一个小孩,是否基于实际情况批准收养两个小孩? 小孩明年到了上学年龄,恳请领导能帮助提供相关指导及帮助,敬礼!万分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1-27
答复时间:
2021-01-27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你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厅业务处室已电话与您联系沟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第一千一百条、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信访人可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咨询办理收养登记。民法典实施后,原《收养法》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要求精神,民政部拟修订出台《收养登记办法》,对《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细化,明确收养条件、收养登记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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