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水哥
留言日期:
2021-01-25
主题:
关于收养问题咨询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国家颁发的民法典于2021年正式实施,为解决我亲属在家务农,家庭压力,按照国家充分考虑被收养人利益的法律精神,为给孩子提供健康的生活、教育等成长条件,按照民法典规定,我和配偶仅有一个小孩,经我们和亲属协商同意,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规定,收养我亲属双胞胎女儿,在向当地(吴川市)民政部门咨询时,遇到一些问题,特想省厅领导寻求帮助:
1. 被收养人为亲属的第三胎,按照旧的收养法需要提供送养人、收养人相关不违反计划生育的协议或证明,但新的民法典已没有相关规定,送养人也已做了绝育手续,基于小孩提供最好的成长条件,是否可以审批送养?
2.由于被送养人为一胎双胞胎,收养人已经有一个小孩,是否基于实际情况批准收养两个小孩?
小孩明年到了上学年龄,恳请领导能帮助提供相关指导及帮助,敬礼!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