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经审核,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湛江市民政局反馈相关情况如下:廉江市各镇(街)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购买服务人员的待遇,参照2016年根据《关于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雇员制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廉人社〔2016〕46号)精神,雇员制人员的包干经费由每人每月2200元提高到2700元(含单位缴纳部分社保费)。2019年,根据《关于将我市机关单位事业节日补贴等项目予以归并发放的通知》(廉人社〔2018〕146号)精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包干经费提高到3034元/人.月(含单位缴纳部分社保费),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社保费732.12元/人.月,个人缴纳社保费330.22元/人.月。各镇(街道)购买服务人员每人全年七大节日补贴4000元(后已归并入包干经费)由各镇(街)政府解决(廉民函〔2018〕271号)。2019年,根据省、湛江《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廉江市民政局向政府申请,并于2019年10月21日经市府批复实施方案(《廉江市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由于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第三方承接主体的管理费用问题,直至今还没有解决,导致招聘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待政府解决费用后,通过第三方完成招聘人员,解决缺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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