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杨碧玉
留言日期:
2020-07-17
主题:
咨询民政救助员的问题
内容:
省民政厅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方案》,这个方案中提及原则上珠江三角洲地区每人每年不低于8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人每年不低于5万元。 我是一位来自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某乡镇的一位民政救助员,目前的工资到手1919元(扣除了五险,没有购买一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当地物价水平偏高,消费水平偏高,我是一位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每月领着1919元的工资,省吃俭用勉强够维持生活,每月都没有什么剩余的了,希望领导们能按文件规定提高解决我们这批民政救助员的工资待遇问题,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7-23
答复时间:
2020-07-23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经审核,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湛江市民政局反馈相关情况如下:廉江市各镇(街)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购买服务人员的待遇,参照2016年根据《关于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雇员制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廉人社〔2016〕46号)精神,雇员制人员的包干经费由每人每月2200元提高到2700元(含单位缴纳部分社保费)。2019年,根据《关于将我市机关单位事业节日补贴等项目予以归并发放的通知》(廉人社〔2018〕146号)精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包干经费提高到3034元/人.月(含单位缴纳部分社保费),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社保费732.12元/人.月,个人缴纳社保费330.22元/人.月。各镇(街道)购买服务人员每人全年七大节日补贴4000元(后已归并入包干经费)由各镇(街)政府解决(廉民函〔2018〕271号)。2019年,根据省、湛江《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廉江市民政局向政府申请,并于2019年10月21日经市府批复实施方案(《廉江市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由于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第三方承接主体的管理费用问题,直至今还没有解决,导致招聘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待政府解决费用后,通过第三方完成招聘人员,解决缺员问题。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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