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刘先生
留言日期:
2025-01-09
主题:
个人网店是否可以承诺商品部分利润作为定向善款捐赠给有资质的慈善组织
内容:
请问个人是否可以通过网店(无营业执照,如淘宝、快团团、小红书等平台)公开承诺销售的某件商品的一部分利润作为善款,以联名(全部下单购买人)方式定向捐赠给有资质的慈善组织如红十字会,然后公示在商品详情页。如果可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公开什么证明文件?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1-15
答复时间:
2025-01-17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七条:“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开展演出、比赛、销售、拍卖等经营性活动,承诺将全部或者部分所得用于慈善目的的,应当在举办活动前与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签订捐赠协议,活动结束后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并将捐赠情况向社会公开。”您可以按照慈善法的规定,在开展销售活动前与慈善组织签订捐赠协议,并按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后,将捐赠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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