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M
留言日期:
2025-01-09
主题:
低保边缘家庭申请中家庭成员名下房产问题
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低保相关文件要求,申请低保边缘家庭的家庭成员名下的居住用途不动产总计不超过1套。我们名下有一套贷款商品房,母亲和我们共同生活作为共同申请人,母亲名下没有不动产。但父亲名下有农村宅基地一套,登记仅在父亲名下,是父亲和大哥一家居住。请问该项情况是否视为我们一家(含母亲)符合认定条件?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1-13
答复时间:
2025-01-13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因您留的电话无人接听,现答复如下:您家庭的不动产状况是否符合低保边缘认定条件,还需要了解:1、您父亲和母亲的婚姻是否仍然存续,父亲是否作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2、查看农村宅基地之上是否修建了房屋;3、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名下居住用途房产数量加总是否不超过1套(栋)。综合上述情况进行判断。乡镇(街道)在受理您家庭申请后,会根据信息化核对与入户调查评估的结果作出认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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