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zhou
留言日期:
2024-12-20
主题:
临时救助问题
内容:
我低保户,因患有慢性病长期需要服药,一年费用3000元左右,请问,按照我现在的情况是否符合申请临时救助条件?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23
答复时间:
2024-12-23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根据《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粤府办〔2021〕4号)第六条关于救助对象条件的规定,支出型救助对象,是指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由于您已经为低保对象,可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临时救助申请,按照一般程序进行认定,且不需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县级民政部门作出审批(小额救助由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并告知您。您具体可向当地咨询如何申请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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