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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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凌乱
留言日期:
2024-12-05
主题:
湖南省共同生活成员中配偶不是湖南户籍不能申请入低保
内容:
广东省户籍的肢体1级残疾人,外嫁到湖南省某镇某低保户家中,有结婚证,户口没有迁到湖南,湖南省某镇民政办以其不是本地户籍不帮其办理低保增员,叫回户籍当地申请个人低保。但是根据根据《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第七条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是不是不能办理当地低保?如果要在广东省申请重残单独保,如何去入户调查其丈夫和子女在湖南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