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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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知你是梦遥不可及
留言日期:
2024-11-19
主题:
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是否将城乡住宅楼房计入审核低保财产的标准
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在审核低保的时候,是否能在广东省系统信息化审核时被查出来。望回复。致谢各位领导!敬礼。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1-21
答复时间:
2024-11-21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第十二条,信息化核对的财产项目包括家庭成员名下的金融资产、不动产、机动车辆、商事登记等信息。其中不动产的认定标准为:“名下的居住用途不动产(含住宅、公寓)总计不超过1套(栋),且名下无非居住用途不动产(含商铺、车库(位)等)。家庭已拥有1套(栋)居住用途不动产,且拥有泥砖房、父辈以上留下祖屋且申请家庭成员不作居住的,不认定为超过住房标准。”工作人员会综合信息化核对结果与入户调查的情况,按文件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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