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风中凌乱
留言日期:
2024-03-28
主题:
广东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内容:
我想咨询下粤民规字{2024}1号文中广东省特库人员认定办法,第二章章中的认定条件,第五条第三点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还有没有细分?因为民政部文件,民发{2021}43号文,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五条第三点列明了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那要按那个文件来执行?问工作人员应该按广东省的文件,不分类,还是国家的文件言语一二级和听力一二级不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29
答复时间:
2024-03-29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关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五条对无劳动能力的认定包括:“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广东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第五条对无劳动能力的认定包括:“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在民政部文件的基础上适度扩围,对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不区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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