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学无止境
留言日期:
2024-03-20
主题:
关于特困人员申请的若干问题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特困人员申请是否需要看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情况?《广东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第七条,特困人员的财产状况认定标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家庭成员名下金融资产的人均金额不超过……”这里的家庭成员名下财产是否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财产还是指申请人个人名下财产?另外,申请了低保是否还可以再申请特困?如我村有一个老人70周岁,丧偶,只有两个孩子,均未婚,大儿子55岁,精神四级,小儿子52岁智力三级,目前一家3口一起居住共同生活,3人已纳入低保,无其它收入来源,一家人靠低保金生活。老人年纪日渐增大,担心无法继续照顾两个儿子,请问老人是否可以再提出申请纳入特困,另外两个儿子继续纳入低保?或者一家3口是否符合全部纳入特困?请给予明确清晰的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