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YUAN
留言日期:
2022-03-17
主题:
关于我父亲办理离婚的问题
内容:
你好,我是帮我父亲咨询的。我父亲和我继母与2022年2月14起在韶关曲江民政局提出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工作人员表示3月17日过了离婚冷静期后可以来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今日办手续被告知,由于我继母身份证号码更改,所以无法办理离婚手续。要求办理身份证明后重新在办理结婚证,然后一个月后再提出离婚,度过一个月冷静期才能办理离婚手续。我觉得这个处理方式非常不合理。我的父亲今年60多岁,这样的生硬处理方式对老人的身心都是一种折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3-21
答复时间:
2022-03-21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您的问题已转办至韶关市民政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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