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YUAN
留言日期:
2022-03-17
主题:
关于我父亲办理离婚的问题
内容:
你好,我是帮我父亲咨询的。我父亲和我继母与2022年2月14起在韶关曲江民政局提出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工作人员表示3月17日过了离婚冷静期后可以来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今日办手续被告知,由于我继母身份证号码更改,所以无法办理离婚手续。要求办理身份证明后重新在办理结婚证,然后一个月后再提出离婚,度过一个月冷静期才能办理离婚手续。我觉得这个处理方式非常不合理。我的父亲今年60多岁,这样的生硬处理方式对老人的身心都是一种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