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民政救助员
留言日期:
2019-12-04
主题:
关于咨询民政救助员的工资问题
内容:
省民政厅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方案》,这个方案中提及原则上珠江三角洲地区每人每年不低于8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人每年不低于5万元。 我是一位来自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某乡镇的一位民政救助员,目前的工资到手1919元(扣除了五险,没有购买一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当地物价水平偏高,消费水平偏高,我是一位有老婆和女儿的人,每月领着1919元的工资,省吃俭用勉强够维持生活,每月都没有什么剩余的了,希望领导们能按文件规定提高解决我们这批民政救助员的工资待遇问题,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12-05
答复时间:
2019-12-06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已知悉您所反映的事项。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首先感谢你为基层民政工作的辛勤付出。根据了解,7月1日,经湛江市政府同意,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湛民〔2019〕91号),明确被派遣人员工资标准第一年人均5万元(含社保等)。10月9日,湛江市民政局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函送《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提醒函》(湛民函〔2019〕280号),预计下步会有所改善,请与当地民政部门做好沟通。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