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留言日期:
2019-11-30
主题:
内容:
学校是广东信息科技职业培训学院,违反学校规定罚款处理,严重的并记大过处理,院长说“我们是社会性质的培训学院,培训学院有自主权,只要相互接受,你是和我们签了协议的,必须要遵守学校的规矩,我们的学校的规定不违反国家的基本法律就可以,只有罚款,那么大家才会怕,才会自觉的遵守纪律”,罚款金额最低200元,不知道学校有没有罚款这个权力?麻烦说明一下啊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12-04
答复时间:
2019-12-04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已知悉您所反映的事项。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2019年14点26分、15点01分连续两次拨打匿名电话15011797315,无法取得联系进行业务解答。根据部门职责,关于学校有没有罚款权力事项,请直接向广东信息科技职业培训学院的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申诉。。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