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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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留言日期:
201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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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内容:
学校是广东信息科技职业培训学院,违反学校规定罚款处理,严重的并记大过处理,院长说“我们是社会性质的培训学院,培训学院有自主权,只要相互接受,你是和我们签了协议的,必须要遵守学校的规矩,我们的学校的规定不违反国家的基本法律就可以,只有罚款,那么大家才会怕,才会自觉的遵守纪律”,罚款金额最低200元,不知道学校有没有罚款这个权力?麻烦说明一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