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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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1-07-19
主题:
结婚登记条件
内容:
请问女方是广东户籍,但是是深圳集体户,男方是非广东户籍,两人办理结婚证的时候,需要提交些什么材料,看网上说非广东户籍的,还要回老家办理“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的人又说不用,实在不知道真实情况,所以咨询一下。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7-20
答复时间:
2021-07-20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内地居民可以在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办理结婚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1、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2、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文本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由婚姻当事人签字声明。具体不明事宜可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查询,或致电婚姻登记机关咨询。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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