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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175/2023-0011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3-02-14
名称: 【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山市东区街道花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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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山市东区街道花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3-07  浏览次数:-

  2022年底,民政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表彰”活动,我省11个村(居)委会、28名城乡社区工作者分别荣获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广东省民政厅现开展“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系列宣传展示活动,进一步激发全国广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城乡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续写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东区街道花苑社区居民委员会,2021年1月完成换届,共有成员5人。所辖社区共有常住人口3609户、12609人。曾获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等市级以上奖励36个。
  近年来,东区街道花苑社区以“五个坚持”为工作模式,探索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之路。5年内该社区先后摘下了“国字号”荣誉8个、“省字号”10个,成为远近闻名的“明星社区”。
  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花苑社区于2021年1月正式启用党群服务中心,建立超过3000m²的党群服务阵地,为居民提供长者配餐、4点半课堂及青年学院培训等服务。班子团结有战斗力和集体荣誉感,在街道内连续5年实绩考核第一,社区党委书记更荣获全国平安之星、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组建红心宣讲团讲师队伍,每月发布学习教育安排计划;以“五个落实”建立“全链条”培养管理机制组建一支全方位、多面手、强有力服务团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花苑社区党委联合驻点团队、双联双助部门(中山市委办公室)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志愿服务行动 

  二、坚持推动居民自治工作建设

       一是用好红心共治议事厅。分设援法共治、人大代表以及金点子议事厅三类载体,形成“三步议事法”,将“上楼下铺”等民生焦点问题解决。二是巩固省级优秀居民公约成效。让居民公约成为服务群众“零距离”的工作抓手,努力实现矛盾化解“零隐患”,让文明宣教“零误区”,使群众的自我约束意识不断增强。三是推进“红心综合网格”建设,成立“花苑大妈”居民自治小分队。完善“社区党委-网格支部-党员楼长”三级网格工作管理模式,组建专兼职网格员超过500人,实现解决居民身边小事“不出网格”。

利用香山号人大代表直通车召开关于垃圾分类调研座谈会

  三、坚持完善城乡社区基础建设

       一是推进“七色民生幸福工程”,包括建设“红色”党群服务阵地、“绿色”城市更新小区改造,至今开展(含施工中)老旧小区微改造合计5个,投入经费超过1450万元,成功增设停车位500多个,加建电梯40多台,更换公共窗户75幢,补齐民生服务短板。二是独立开发智慧云平台,引导群众通过云平台提交诉求,做到纠纷闭环管理,目前覆盖3000多名户代表,占比超过90%。同时引进全市首个智慧水表,建设成效登上人民日报头版刊登。三是推进“红色卫士”长者“安全屋”改造,对居家安全隐患凸显的家庭综合评分建立一人一档,解决边缘困难长者如厕困难及摔倒等问题,以“政府出资+长者集资”形式投入超过15万元,链接社会资源超过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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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苑社区人大代表接访群众活动

  四、坚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建设

       以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178”工作法为抓手,不断提高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178”取谐音“一起吧”,寓意通过社区党委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各阶层一起参与到基层治理工作。“1”指的是建立1个党群服务中心;“7”指的是凝聚“红心桥”党建共建单位、志愿管家“党员楼长”、专业化、平安力量、社会组织、文艺团队及群众组织等7个服务团队;“8”指的是孵化民生微实事、“爱·点餐”、“360”课堂、爱心义剪店、红心益站等8个服务载体形成“五好”红色物业服务体系,切实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发挥社区党委的“大党委”核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