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06940175/2021-00870
广东省民政厅
2021-09-06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粤民函〔2021〕398号
2021-09-22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2  浏览次数:-

  粤民函〔2021〕398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工作优秀案例的评选办法〉的通知》(粤民规字〔2019〕4号)要求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1〕20号)精神,为鼓励社会工作领域从业人员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务能力,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单位的建设和发展,决定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评选活动旨在挖掘各地区具有典型性、专业性、有效性的社会工作优秀案例,为专业社会工作树立标杆、引领示范,推动我省社会工作事业健康均衡发展。同时,鼓励我省社会工作领域从业人员在助力乡村振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协同社会治理等工作中,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面向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精细化、精准化专业服务,彰显社会工作使命和价值。案例按照组织申报、资格初审、跟踪监测、专家评审的程序,并依据案例的精准度、易难度等标准进行评选。

  2021年度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共评选30个,设一等奖8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2个。

  因年度预算调整,评选活动不颁发奖金。

  二、申报时间

  2021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三、申报条件

  在我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和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包括社会组织等)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且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均可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一)案例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且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同一申报人提交案例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所提交案例不超过3个(含2020年度申请顺延参加本年度评选的案例且在受理申报截止之日前已结案的),如提交案例超过以上数量,则按提交时间顺序依次列入初审环节,超出限额的不列入初审范围。

  (二)参评案例应符合以下条件

  1.时效性。申报的案例须已完成资料收集、分析预估、服务计划等工作,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

  2.真实性。具有真实的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和服务过程,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

  3.专业性。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

  4.效益性。全面实现预期目标,有效满足服务对象需求,解决服务对象问题,在解决服务对象问题、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5.示范性。代表本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的较高水平,对同类服务具有一定的借鉴和示范意义。

  四、评选程序

  (一)受理申报。2021年10月1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2020年度申请顺延参加本年度评选的案例且在受理申报截止之日前提交《案例总结报告表》和完整的案例文章的无需重复提交。

  (二)资格初审。2021年10月11日至11月10日,对申报案例进行资格审查、专家初审及评议,确认90个列入实地跟踪监测的案例名单并公示。

  (三)跟踪监测。2021年11月11日至2022年1月10日,将对通过初审的90个案例进行实地跟踪监测评估,核查案例的真实性和成效情况。

  (四)案例提交。案例申报人应于案例服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线提交《案例总结报告表》和完整的案例文章,并递交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0日。

  (五)专家评选。省民政厅于2022年1月组织专家评委结合跟踪监测评估情况,对90个案例进行终审,综合评审拟定表彰的案例。

  (六)评选公示。拟定名单经地市民政部门审核和省民政厅审定后,于2022年2月通过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评选结果。

  五、申报材料

  (一)案例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2021年度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

  (二)案例申报人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填报+线下邮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有意参加2021年度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的,须在2021年10月10日前在线填写提交《2021年度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等申报材料(在线申报网址https://jinshuju.net/f/Ap4EOP),并以邮递方式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以寄出日期为准)。

  七、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把评选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重点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鼓励和动员本区域内的社会工作者积极申报。同时,加强对申报人及其单位(包括社会组织等)的指导,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示范性,树立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典型和标杆,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进。

  八、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煤炭大楼4楼409室

  联系人及电话:但娟娟 梁永源 020-83321340

  联系邮箱gdsgpinggu@163.com

  监督电话:020-85950735

  网络地址:

  (一)《2021年度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

  https://jinshuju.net/f/Ap4EOP

  (二)《案例总结报告表》:   

  https://jinshuju.net/f/Rg558m

  附件:1、2021年度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wps

                 2、案例总结报告表.wps

                 3、案例文章撰写指引.wps

                 4、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分标准.wps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