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06940175/2021-00786
广东省民政厅
2021-08-23
【社会救助】2020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等民政基层业务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2021-08-23

【社会救助】2020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等民政基层业务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8-23  浏览次数:-

  2020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等民政基层业务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2020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等民政基层

  业务工作经费

  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公章)

  填报人姓名:韩浩霖、王健

  联系电话:020-85950792

  填报日期:2021年4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等民政基层业务工作经费资金共3,540万元,专项用于开展各项社会救助相关工作。绩效目标是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力量,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督办督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政策熟悉度,保障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切实落地。截至2021年3月31日,2020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经费共支出3,362.97万元,财政收回132万元,支出率为94.97%。

  (二)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2020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等民政基层业务工作经费实施的主要内容,涉及两大方面:一是社会救助信息化项目业务拓展及维护。升级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建设电子签章、综合指标评估、资金监管等功能;完善粤省事小程序和省政务服务网等公共服务平台对接;采购系统运营维护服务;完善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安全防护水平。二是开展社会救助日常业务。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抽查核查、日常业务工作情况督查、社会救助资金配套和使用情况检查、省内省外调研、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和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业务培训、租用办公场地和保障日常工作开展等。

  二、绩效指标分析

  (一)资金投入(自评20分)

  根据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2013〕142号),经省有关领导同意,从2013年起设立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2020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工作经费的年度总体目标是: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以及强化政策落实监管工作,建立起省、市、县(市、区)三级连通的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网络,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促进社会救助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按照“以事定费”的原则,2020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经费3,408万元主要分配为:一是对粤东西北地区共1,145个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给予补助,每个窗口2.3万元,共计2,631.2万元;二是用于保障省级社会救助相关业务的开展,包括社会救助信息化项目业务拓展及维护和开展社会救助日常业务等776.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初落实到位。

  (二)使用过程(自评18分)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9〕105号)和省民政厅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围绕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厅社救处的工作计划,认真编制2020年度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经费资金分配方案,经厅社会救助处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报分管厅领导及厅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提交厅党组会议讨论研究。资金下达后,我中心指导督促各地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做好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人员配备工作,尽快完成省十件民生实事的目标任务,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及时跟踪评价,确保资金发挥效益。该项资金为延续性安排,未发生调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均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未发生超范围、超标准支出和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资金、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支出的情况。

  (三)实际产出(自评27分)

  在项目实施方面,严格按照《广东省民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凡是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一律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开展采购(省底线民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功能建设项目、省民政厅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2020年升级项目、省民政厅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采用统采分签招标采购、省民政厅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经请示厅领导同意,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经综合比较选定项目承担方。另外,所有项目均按规定做好请示、合同签订、报账、验收等手续,确保实施程序合法合规。

  截至2020年底,全省1,606个乡镇(街道)均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和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各项核对和救助办理流程及手续符合《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等文件要求,救助准确率高于90%。

  (四)使用效果(自评27分)

  2020年,全省共核对1,996,748人次,检出不符合相关救助标准105,295人次,检出率约为5.27%;各级落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5,474人,有力保障基层社会救助和核对工作力量,窗口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成效明显;推动“粤省事”平台增加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平台电子授权模式“掌上办”,让困难群众实现在线申请社会救助;开展广东省社会救助对象抽查核查项目,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进行综合评估,各项指标均评价较好。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2020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等民政基层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2分,自评等级优。

  四、主要绩效

  (一)完成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支出项目尾款以及安全等保、验收测评其他第三方服务共117.25万元。该项目已于2019年年底通过统采分签方式完成项目采购。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项依托省政数局云平台(二期)的运载环境和网络环境,重新开展与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各类商业银行的数据对接工作,建设更加稳定、高效的数据接口,在核对系统迁移完成后同步使用,为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提供有力依据;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和“粤省事”小程序,完善各类社会救助的预约申请和业务进度查询功能,使困难群众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办理社会救助相关业务。同时接入省短信服务平台,对工作人员的手机进行实名认证,及时把群众预约申请、业务催办等相关消息发送给工作人员;建立完善核对系统安全防护功能,根据民政部《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跨省联网查询检测规范》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敏感数据安全监管规范》要求,采购相应的设备和服务,采取数据泄露监测、数据脱敏、风险检测、数据加密等措施,全面提升核对系统安全防护水平;采购第二批CA证书,保障基层安全登录;完善核对系统与地市自建救助系统对接,实现业务无缝衔接;对接省医保局资助参保信息,确保低保、特困对象享受医疗保险;强化异地容灾备份,保障系统运行稳定;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验收测评、数据库审计第三方服务。

  (二)完成省民政厅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2020年升级项目采购以及项目2020年运维和运营支付服务费共156.95万元。该项目升级服务和运维服务于2020年底通过统采分签方式完成项目采购,运营服务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完成项目采购,目前仍在建设和服务中。该项目主要是依托“粤省事”小程序服务资源,形成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和低收入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审批,确保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有效;通过采购系统运维和运营服务,实现对系统实时监控、故障排查、数据校验、数据备份、操作答疑等。

  (三)补助粤东西北地区1,142个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业务开展2,631.2万元。为落实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2012〕142号),解决基层底线民生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确保完成核对机制建立工作任务,2014年4月,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通过购买服务解决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服务人员的通知》(粤民发〔2014〕58号),指导全省各地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并对粤东西北地区按每个乡镇(街道)2.3万元的经费标准给予补助,有效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了省委、省政府底线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四)开展2018-2020年社会救助对象抽查核查工作支出2020年费用220万元。委托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由广东省经纬社会发展研究服务中心中标。项目包括下列内容:一是低保家庭准家计模型持续跟踪调查。选取深圳市光明区等10个县(市、区)共3,200户进行取样调查,完善准家计调查模型的理论依据和数据分析,利用三年总数据建立回归统计模型(含时间趋势变量)并且预测各个变量的时间序列变化趋势,形成可自我调适的模型参数调整参考值,形成一份低保家庭准家计模型持续跟踪三年总报告。二是全省社会救助对象抽查核查。在全省范围内选取湛江市吴川市等15个县(市、区)作为核查重点区,通过跟随当地民政工作者入户核查、核对信息系统平台筛选复核等多种方式,完成30,000人次社会救助对象核查,形成全省社会救助对象抽查核查报告;同时完成3,000份特困人员供养需求评估调查问卷,建立特困人员分类管理档案和台账。

  (五)广东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现状评估项目支出108万元。委托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由广东省现代社会评价科学研究院中标。对广州、汕头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超过超过1,000人的市,抽取45个县(市、区),开展总样本量为10,000人的入户调查,填写《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现状评估问卷》,综合分析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政策落实情况,形成评估报告;构建特困人员综合信息数据库,与业务系统导出数据进行比对,校准系统数据,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举办全省社会救助综合业务培训班支出74.90万元。9月8日至9月19日期间,在肇庆市和惠州市举办全省社会救助综合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政策衔接有关问题解读、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解读、特困供养人员制度文件解读、临时救助政策解读、省底线民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和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操作演示、政策理论考试与系统上机考试等。全省各市、县(区)民政工作人员约478人参加了培训。

  (七)日常工作业务开展支出54.67万元。包括支付办公场地租金、赴全省各地开展业务调研指导、开展社会救助资金治理试点服务、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宣传材料印制项目尾款、广东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现状评估采购项目招标服务费、劳务派遣项目费用、购置办公设备等,保障社会救助业务的顺利开展,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地执行。

  五、存在问题

  一是根据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所有信息化项目都要在5月底前报送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进行审批,前期须完成方案编制、专家评审、密码管理局评审、省民政厅党组会研究讨论等多个流程环节,导致项目立项工作出现延误。同时上年年底已基本明确本年度资金预算与支出计划,但省政数局基本每年四季度末才能完成立项批复,导致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工作严重之后,每个环节都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影响年底资金完成成绩绩效。二是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导致在政策理解和执行方面,未能满足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影响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改进意见

  一是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与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沟通协调,严格监管和推进信息化项目立项和建设进度,不断完善系统的各类功能和安全防护水平,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操作体验;同时不断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数据获取的范围和准确性,提高对象认定的精准度,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

  二是重视基层人员培训。加大对基层人员在政策理解、系统操作、业务熟悉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效果。

  三是加快项目开展进度。做好项目预算的充分论证,进一步完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安排,尽早开展政府采购流程,与中标单位及时做好信息沟通,争取项目在年度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