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有关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特向社会公布广东省民政厅(以下简称省民政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http://smzt.gd.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民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邮编:510030,电话:020—83333839)。
一、概述
2018年,省民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强化信息保密安全审查,扩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落实公开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省民政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广东省民政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2018年,通过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23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908条,厅会议、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类信息21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7条,财政预决算20条,人事任免类信息32条。通过广东省政府网站和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向社会主动公开“权责清单”89项,及时公示省民政厅作出的行政许可信息651条,向社会公开2018年省民政厅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0件)和政协委员提案(49件)总体情况。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对外发布17项行政许可事项和7项社会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于2018年2月27日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及时公示了2018年厅本级及直属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8月24日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及时公示了2017年厅本级及直属单位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共349条均及时在省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按统一格式进行公开。“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推送图文701篇,阅读总次数76万次,单篇阅读量最高4.3万人次;“广东民政”新浪、腾讯微博推送图文1469篇,单条阅读量最高9万人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对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内容、类型、范围做出了规定。社会救助方面,共发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政策文件7条。2018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730元/月,月人均补助570元,保障人数17.3万人;农村低保平均标准600元/月,月人均补助275元,保障人数123.9万人;全省城乡特困供养平均标准分别为14207元/年、11756元/年,保障22.2万人;全省开展临时救助171688人次,其中非本地户籍2297人次,政府救助支出225604万元,救助水平为1314元/人次。儿童福利和保护方面,共发布政策文件5条、工作信息48条。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560元和950元。养老服务方面,共发布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文件6条。公开养老事业发展基本情况,公开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信息和全省养老机构基本信息,公开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结果。残疾人福利保障方面,分别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至每人每年1890元、2520元。转发民政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民政部等4部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意见》,提出我省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贯彻实施意见。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方面,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全省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民政相关的社会公益事项,以及2018年民政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领域方面,定期公开全省村(居)委会数据,2018年底全省村委会19793个、社区居委会6794个,并依托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查询平台等提供村(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服务;通过省主流媒体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消息,联合南方日报开展2018年度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经验征集活动,积极宣传各地典型经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面,全省性3345个社会组织法人登记管理信息全面公开,社会组织行政处罚流程、程序、结果实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省本级对112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实行曝光,各地对依法取缔26个非法社会组织实行公告。防灾减灾领域方面,机构职能调整前,针对汛期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省民政厅第一时间通过厅信息网、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和省内主流媒体,及时发布预警响应信息、救灾应急响应信息、灾情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等,做到实时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救灾款物调拨及使用管理情况等。机构职能调整后,依新职责与有关单位及时做好交接工作。殡葬管理方面,公布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省、市、县三级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指导意见》《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经营性公墓监督管理机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发布了《民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9部门联合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有关情况答记者问》《〈关于建立健全经营性公墓监督管理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以上信息,均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及时发布,同时全省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名单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进行长期公示并定期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广东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规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流程,确保依法依规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显著位置开设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入口,提供申请表的在线填写与受理状态查询。省民政厅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高度负责、认真答复。201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全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受理和答复,办结率100%。严格执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规定,没有违规收取费用、通过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现象。此外,在受理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同时,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
五、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在2017年工作基础上,省民政厅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试点要求,通过完善试点机制、科学确定目录、对标形成规范、加强实施指导、强化实效督导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指导广州市海珠区、深圳市罗湖区、佛山市禅城区、平远县、博罗县、肇庆市高要区、新兴县民政局等七个试点县(市、区)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试点工作,各地均取得了很好的试点效果。2018年8月,经省政府统一组织验收,圆满完成了国家试点工作任务,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机制和特色案例。
六、政策解读情况
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及时发布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权威刊登对各项政策法规的解读,并综合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省内主流报刊等渠道,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亲和力,扩大知晓度。2018年,先后协同有关专家、媒体对《广东出台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我省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情况》《转发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经营性公墓监督管理机制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的办法(试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的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告知承诺的办法》《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通过有关主流媒体以及“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详尽的解读。
七、回应关切情况
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开设网上咨询、建言献策、意见征集、厅长信箱等栏目,开展在线答复和网上调查,倾听群众诉求、搜集社情民意,对于网民来信和建议意见,由厅办公室统一登记、转办,由主办处室在规定时间答复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结果。广东省12349民政服务热线自2017年9月1日正式上线运营,热线收录了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涉及民政的国家法律法规、办事指南以及广东省民政业务政策等,扩展了省民政厅与群众之间全天候的联系渠道,随时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困难、接受群众监督,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话务员共接听32262通群众来电,即时解答率99%。2018年3月17日,中央电视台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播出了《民政主管话养老·广东篇》,有效宣传了我省养老服务发展成效,回应了社会大众对养老问题的关注。
八、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8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九、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办理信息公开业务的复议案件4件、诉讼案件2件。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省民政厅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理清,信息公开考核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力量相对不足,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开展专门培训不足,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还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和宣传还有待深化等。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广东数字政府”的要求和目标,进一步加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省民政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平台管理,优化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责任。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督促有关处室局及时公开工作信息,及时对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文件进行解读,按时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意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专业队伍培养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思想认识,增强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四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重点推进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方面的公开。五是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