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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175/2018-0002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 成文日期: 2018-03-13
名称: 广东省民政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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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3  浏览次数:-

广东省民政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广东省民政厅(以下简称省民政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www.gdm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民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邮编:510030,电话:020―83333839)。

一、概述

2017年,省民政厅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强化信息保密安全审查,扩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落实公开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助力我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全年通过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18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1086条,厅会议、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类信息25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5条,财政预决算18条,人事任免类信息34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5件,答复办结535件。通过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分别公开政府信息290条和4016条。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2场,发布新闻稿件251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民政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点民生领域和重要惠民政策的信息公开。

(一)主动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信息公开主平台、主渠道作用,通过“民政要闻”、“通知公告”、“市县动态”等栏目第一时间主动公开省民政厅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政策以及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动态、工作信息等。通过“政务”专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策法规、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发展规划、招标信息、统计信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事任免等各类政府信息。二是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利用广东省民政厅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和推送相关新闻资讯、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政策图解等,方便公众进行查询检索,丰富信息公开渠道。

(二)规范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有机结合,推进行政权力行使过程和结果公开。通过广东省政府网站和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向社会主动公开“权责清单”共89项,并根据清单事项完善办事指南、流程图。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对外发布17项行政许可事项和7项社会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列明设立办理依据、办理对象、办理条件、所需材料、窗口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说明、办事窗口及常见问题等内容。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7年省民政厅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大力推进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认真梳理编制“双公示”目录,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首页设置“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全年共向社会及时公示省民政厅作出的行政许可信息651条,并提供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法人代表姓名、许可日期、许可有效期等查询。全年共向社会及时公示省民政厅作出的行政处罚1条,并提供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法人代表、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等查询。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主动公开清理结果,共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15份。

(三)稳步推进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5〕9号)要求,规范有序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政务”中设置“人大建议办理”和“政协提案办理”栏目,向社会公开2017年省民政厅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总体情况。除涉及依法保密的内容外,对2017年省民政厅主办的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力、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20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9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理结果集中在“人大建议办理”和“政协提案办理”栏目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四)大力推进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和各项统计数据等情况公开。严格遵守“政策公开、数额公开、对象公开、结果公开”的“四公开”原则,通过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及时公开2017年度社会福利专项资金、防灾救灾应急专项资金等重大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资金管理透明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相关通知要求,省民政厅于2017年2月24日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及时公示了2017年厅本级及直属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内容包括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8月24日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及时公示了2016年厅本级及直属单位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内容包括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2016年省民政厅及直属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社会福利专项资金、防灾救灾应急专项资金各项分配情况及部门预算50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等也在网上及时公开。

(五)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细化公开内容。在低保方面,重点公开低保家庭信息、保障金信息、保障户数、人数、保障标准、资金支出金额等信息,并明确分类标准和适用地区。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重点公开特困供养家庭信息、供养金信息、供养标准、供养人数、资金支出金额等信息。在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金额等信息。在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信息。以上信息,均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按季度发布,同时全省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名单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进行长期公示并定期更新。

(六)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凡是涉及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困难及重度残疾人等对象的各项政策出台、各项保障标准调整、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实施等都依法及时公开。每月(季)度定期发布社会服务统计报表,内容涵盖救灾、社会救助、福利慈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社会事务、社区服务等各类民政公共服务基本情况和主要资金支出情况等。针对汛期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省民政厅第一时间通过厅信息网、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和省内主流媒体,及时发布预警响应信息、救灾应急响应信息、灾情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等,做到实时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救灾款物调拨及使用管理情况等。

(七)着力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一是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依托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省本级),建设了我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平台,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年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严格依法明确审批条件和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减短审批时间,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了行政效能。二是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实现社会组织法人单位基本信息、年检结果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网上公开,同时公开社会组织年检报告和基金会审计报告,不仅让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行政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而且让社会组织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力。三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我厅联合省地方税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我省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项的通知》(粤民函〔2016〕153号),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原由民政部门核发法人登记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民政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至2017年底,完成全省存量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映射数为53958个,存量代码转换率100%,新登记赋码社会组织数量为11285个,新增代码赋码率100%。同时,通过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时向省质监、国税、地税、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交换广东省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实现全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及信用信息的记录、共享和使用。

(八)积极推进基本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一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省级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是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等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在省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按统一格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广东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规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流程,确保依法依规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显著位置开设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入口,提供申请表的在线填写与受理状态查询。省民政厅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高度负责、认真答复。2017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5件,全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受理和答复,办结率100%。严格执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规定,没有违规收取费用、通过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现象。此外,在受理过程中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同时,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

四、政策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省民政厅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省民政厅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厅领导带头宣讲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厅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厅领导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设置“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权威刊登对各项政策法规的解读,并综合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省内主流报刊等渠道,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亲和力,扩大知晓度。2017年,先后协同有关专家、媒体对《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广东省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通过有关主流媒体以及“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详尽的解读。

二是积极做好新闻发布。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专题报道、接受专访等多种形式,做好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解读和引导工作。2017年3月14日,在《广东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发布后,省民政厅召开新闻通气会,由分管厅领导进行详细的政策解读,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回答媒体记者提问。10月12日,厅长通过“广东民政”政务微信向社会解读我省2017年“敬老月”活动的有关工作情况。10月16日,厅党组成员、巡视员王长胜同志上线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解读《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关于民政方面的惠民便民利民政策情况,并与网友互动问答,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11月1日,省老龄委召开《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厅长主持会议,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解读。11月28日,厅长上线广东“民声热线”,介绍了《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有关民政保障政策,现场解答记者、特邀评议团的咨询,回应群众的投诉和意见。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开设网上咨询、建言献策、意见征集、厅长信箱等栏目,开展在线答复和网上调查,倾听群众诉求、搜集社情民意,对于网民来信和建议意见,由厅办公室统一登记、转办,由主办处室在规定时间答复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结果。9月1日起,省12349民政服务热线正式上线,提供婚姻登记预约、居家养老服务、投诉建议、便民咨询。3月22日至4月5日期间,在广东卫视和珠江频道黄金时段播放《爱・没有告别――绿色发展生态安葬》公益宣传片,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11月7日至13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留守儿童公益宣传片经广东卫视播出,为社会各界更加关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7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5件、行政诉讼案件6件,其中办理信息公开业务的复议案件233件、诉讼案件4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省民政厅信息公开工作进步明显,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理清,信息公开考核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还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和宣传还有待深化等。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度,改进完善办理方式,依法依规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机制。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专业队伍培养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认真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四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是否存在信息少发漏发、文字错误、格式错误等问题。五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的具体举措,提高新闻宣传、舆情监测、舆情分析、舆论引导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加深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与公众开展更深层次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批评监督,对网民重要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