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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175/2013-00589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 成文日期: 2013-09-13
名称: 2012年省民政厅及直属单位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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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省民政厅及直属单位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3-09-13  浏览次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我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我厅(本级)设有13个职能处室(局)。

  列入部门预算事业单位13个,包括:

  1、直属行政单位1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及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关工作,承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12个直属事业单位:

  (1)省第一荣军医院:承担全省集中供养的一至四级重残军人的长期康复、疗养和养老工作;承担全省分散安置的重点优抚对象因病伤复发的短期治疗、康复和疗养工作。

  (2)省第二荣军医院:承担全省五至十级伤残军人、带病回乡、无传染病且生活能自理的复退军人及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的康复、疗养和养老工作。

  (3)省第三荣军医院:收治、安养全省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

  (4)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承担粤东及粤北地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安置和跨省接送任务;承担现有安置人员的管理工作。

  (5)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承担粤中及粤西地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安置和跨省接送任务;承担现有安置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外侨难民特殊安置任务。

  (6)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承担全省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和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流浪儿童跨省护送工作;承担我省流入外省的流浪儿童回省后的临时安置和保护工作。

  (7)省杨村社会福利院:为老年人、孤儿、残疾人、弃婴提供助养、康复、生活服务等。

  (8)省民政厅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政务信息化和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保存和开发省民政厅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资料。

  (9)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承担省级救灾物资采购、存储、保管、发运和回收工作;负责救灾捐赠物资的接收、管理和存放工作。

  (10)省军用供应站:承担过往部队、新兵、退伍兵、民兵、预备役人员的食宿供应工作。

  (11)省收养登记中心:承担收养、民间送养登记工作;承办全省涉外收养和国内跨省儿童收养相关业务工作。

  (12)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广东江南医院):承担民政对象、社会困难群体的养老安置工作;开展社会老年人的托养、康复、治疗和临终关怀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2年我厅部门汇总决算报表总编制为860人,实有人数834人,其中厅本部编制134人,实有在职人员134人;直属事业单位编制726人,实有在职人员700人。财政供给离退休人员639人(离休人员35人,退休人员604人),其中厅本部101人(离休22人,退休79人);直属事业单位538人(离休13人,退休525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防灾减灾能力有新提高。省府办出台《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仓库建设项目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第一批33个项目已陆续投入使用,第二批6个项目进入建设收尾阶段,第三批11个项目正在抓紧建设,至此,已资助多灾易灾地区建设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50个。全省新增救灾物资储备3600多万元。排查治理灾害隐患点260000多处。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0个。       

  2、创新社会组织体制机制有新突破。截止2012年底,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34537个。20124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进一步降低登记门槛、实行一业多会、打破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字号限制、大力培育发展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这些改革措施在省内外产生了很大影响,从去年7月至12月,新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1837个。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社会组织工会工作委员会,我省社会组织党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我省社会组织首次列入省人大代表类别,入选全国“2012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取得突破性进展。省财政和省厅共安排资金1.2亿,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慈善、社会民生、枢纽服务等项目。广州、深圳、珠海等市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做出制度性安排,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有新加强。省人大修订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委、省府两办联合或单独行文,印发了《广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等一批文件。对村、社区组织牌子进行了专项治理。省村务公开协调小组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全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达标率达到37%。指导完成社会广泛关注的乌坎村委会重新选举。

  4、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新举措。省府办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暨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的实施方案》,明确省级福彩公益金每年按不低于50%的比例集中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省启动三个板块养老项目建设,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省养老服务杨村示范基地和50个农村养老服务幸福计划试点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已建成38个、正在筹建20个,全省已立项、新建、改扩建公办养老机构55个,养老床位增至16.9万张,每千名老人床位14.8张,分别比2011年增长14%12%。广州、深圳、珠海、梅州、惠州、中山、江门、茂名、潮州9市制定了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广州把养老服务列入十件民生实事;惠州以人大议案办理为契机,全面启动市和各县区养老机构规划和建设。制定出台了《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珠三角9市和茂名、河源、清远、阳江、汕尾5市已建立80岁以上老人津贴制度,其余7市已建立80岁以上困难老人津贴制度。

   5、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有新拓展。优待抚恤政策进一步落实。全省现有享受抚恤补助和老年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43万人。中央和省财政共计投入13.2亿元,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比上年提高18%。投入1.1亿元优抚医疗资金缓解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争取中央、省三年投入1.86亿元,全面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稳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年共接收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2.4万人,100%完成伤病残退伍军人接收安置任务。出台并实施《关于退役士兵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年度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共16779人。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积极推进科技拥军、信息拥军、教育拥军。牵头组织召开全省创新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惠州现场会。

  6、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有新气象。有序推进省、市两级社工立法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机制日益健全,有5类社工服务列入第一批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东莞成为全国首个将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市。我厅投入福彩公益金620万元用于资助深化社工试点,资助建立1个省级社工人才培养基地和5个重点实训基地。我省连续5年报名社工资格考试和通过人数均居全国前列,300多家民办社工机构已吸纳4000多名社工从业。全省20个社工项目被评为全国优秀项目,占全国的1/4。加强粤港合作,推进社工人才培训。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在全国率先编印社会工作普及读本,成功举办首次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广州、中山等地实现社工服务镇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江门民政局与五邑大学合作,率先建立社工专业人才孵化培育基地。

  此外,成功举办2012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全省认捐款物28亿多元。福利彩票销售达到169.55亿,稳居全国第一。组织召开省第十九次民政会议,对前后五年工作进行总结谋划。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民政部年中分析会暨民政论坛在深圳成功举行。民政部、省民政厅、汕头市政府签订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协议。同时,《规划纲要》和《部省协议》贯彻落实工作有力推进。民政部、省政府召开了部省协议第二次联席会议,珠三角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民政法规建设和政策理论研究成果丰硕。出台了10个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2年厅及直属单位总收入42,554.9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9,438.81万元,占总收入的69%;事业收入10,658.69万元,占总收入的25%,经营收入983.48万元,占总收入的2%,其他收入1,473.92万元,占总收入的4%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2年省民政厅及直属单位部门预算支出42,332.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9,831.90万元(含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17.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214.57万元)。

  2012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17.33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3,057.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70.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23.0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12万元;项目支出12,559.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9%,主要支出项目有: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广东江南医院)建设项目、元旦春节及八一期间慰问部队活动;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及界线联合检查专项工作、政区大典编纂工作;村务公开工作经费;防灾减灾活动宣传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训经费;厅机关各项民政业务工作经费开支;老龄事务工作开支;部队接兵工作开支等。

  201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4,214.57万元,全部为省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厅本级及直属单位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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