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粤民罚决第2022056号 |
处罚类别 |
警告 |
处罚事由 |
2017年度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2018至2019年度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情况属实 |
处罚依据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处罚结果 |
警告,责令改正。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省母婴职业培训学校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524400003221738364 |
|
|
|
|
|
法定代表人 |
罗春燕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350821***********2 |
违法行为类型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 |
罚款金额(万元) |
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8/31 |
处罚有效期 |
2023/8/31 |
公示截止期 |
2023/8/31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东省民政厅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006940175Y |
事项基本编码 |
|
事项实施编码 |
|
检查行为编号 |
|
处罚程序 |
|
案件编号 |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