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粤民罚决第2025001号 |
处罚类别 |
警告 |
处罚事由 |
未依法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不按照规定办理住所地址变更登记行为;在2021年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后未在“慈善中国”平台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章程、理事与监事成员等信息。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慈善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六)未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报备募捐方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24)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慈善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七)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三)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
处罚结果 |
警告。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省中庆慈善基金会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53440000564571941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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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志洪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0520***********6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第十三条“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24)第七十七条“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罚款金额(万元) |
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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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5-15 |
处罚有效期 |
2026-05-15 |
公示截止期 |
2026-05-15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东省民政厅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006940175Y |
事项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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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实施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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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行为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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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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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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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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