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粤民罚决第2025010号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事由 |
未依法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慈善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六)未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报备募捐方案的”和第一百条“慈善组织有本法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有违法所得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没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处罚结果 |
警告,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法定代表人)处2万元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省首善文化发展基金会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53440000576477952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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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袁穗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30203***********6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第十三条“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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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6-19 |
处罚有效期 |
2026-06-19 |
公示截止期 |
2026-06-19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东省民政厅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006940175Y |
事项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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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实施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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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行为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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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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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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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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