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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粤民罚决第2020097号
处罚类别 其他-吊销登记证书(撤销登记)
处罚事由 日常监管
处罚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和《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从重”裁量档次
处罚结果 其他-吊销登记证书(撤销登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连缘美术书画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52440000090179373X
法定代表人 连贤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582***********5
违法行为类型 暂无数据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暂无数据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8
处罚有效期 2020-12-28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006940175Y
处罚机关 广东省民政厅
备注 吊销登记证书(撤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