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答问库 - 婚姻登记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什么时候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2024-11-01 12:44:48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0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