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答问库 - 婚姻登记

本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怎么办?

2022-06-01 08:47:37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31230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当事人提供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表)包含户口住址、当事人个人信息、户籍专用章等内容的,可不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