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张彩票奖金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定义为低等奖。
单张彩票奖金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由代销者负责兑付。单张彩票中奖奖金1万元至3万元(含3万元),经技术系统确认需要缴纳个税的,代销者指引中奖者到市福彩中心兑奖;经技术系统确认无需缴纳个税的,投注设备显示中奖金额,不进行自动兑奖,代销者可根据投注设备的提示使用功能键完成兑奖操作,也可放弃兑奖,指引中奖者到市福彩中心兑奖。
单张彩票奖金在3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定义为百万以下大奖,须到中奖彩票售出地的市福彩中心验票兑奖。
单张彩票奖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定义为高等奖,须经中奖彩票售出地的市福彩中心验票,再到省福彩中心办理兑奖手续,最后中奖奖金由市福彩中心负责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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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