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为了进一步强化村(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民法典确认村(居)民委员会具有法人资格,属于特别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作为民事主体,能够根据自己履行职责的需要,从事民事活动,设立民事法律关系,并以自己的财产和经费承担民事责任。
扫描关注广东省民政厅